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7020001)批准,现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验专用设备医用冰箱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教学实验专用设备医用冰箱等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4529-NNHD(重CDE)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的内容及预算金额:
A 分标(原C分标): 安瓿洗烘灌封联动生产线 1 套 ;
B 分标(原D分标): 高效包衣机 6 台;
C 分标(原E分标):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2台、溶出仪(6孔)4台、PH计16台、粉碎机2台、玻璃仪器气流烘干器(20孔)2台、台式快速蒸汽灭菌锅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2台、暗箱式三用紫外分析仪2台、阿贝折光仪10台、电子天平(百分之一)25台、脉冲煤气炉8台、除湿机22台、POS收款机8台、医用冰箱2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A 分标: 137 万元; B 分标: 135 万元; C 分标: 60.576 万元
六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
1. 发售时间:
2. 发售地点: 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513室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 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 分标:13000元整;B分标:12000元整;C分标:5000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 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倍志;联系电话:0771- 5628141;联系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
(2)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包宇杏;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传真: 5885129 (Fax)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联系电话: 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 69 号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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